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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包装是否违规?请自查这几个方面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点击: 【字体:  
    如果您先想要对产品外包装的标签标识问题进行自检,以判断是否存在常见的违规问题,可依照本章节所提供的检查项一一进行对照检查。

    检查项一:商标



    预包装食品上的商标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 商标的标注
    对于食品标签上是否要标注注册商标没有强制性规定,在不侵犯他人权利的前提下,可以标注商标和(或)注册商标,也可以不标注。

    2. 商标数量的限制
    目前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并没有对商品上标注的商标数量进行限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一个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

    3. 驰名商标的标注
    驰名商标不能标注在食品标签上。

    4. 商标与产品信息的一致性
    食品标识应当直接标注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并且标识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有误导消费者的信息。

    注册商标只能用于核定的使用范围,应检查商标的注册类别与产品的属性是否保持一致。

    5. 商标的规范使用
    注册商标指定颜色的,不能随意更改,不指定颜色的可以自由附着颜色,但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利。

    6. 商标的合法使用
    商标的使用应当遵守《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商标权。

    检查项二:图片



    预包装食品上使用图片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以及相关的国家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 真实性
    图片应真实反映食品的特性,不得使用虚假或者可能误导消费者的图片。

    2. 合法性
    图片的使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3. 标准一致性
    食品包装上的图案或者图片都属于食品标签的组成部分,应该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4. 避免误导
    图片不得含有误导消费者关于食品的功能、效果等方面的信息。

    5. 警示信息的清晰性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食品。

    如果图片中包含或替代了警示信息,必须确保这些信息的清晰性和易于理解。

    检查项三:广告用语



    预包装食品中使用广告语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的相关规定,以及《全国特种营养食品生产管理办法》和《广告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以下是预包装食品中使用广告语的主要规定:

    1. 禁止虚假或夸大宣传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2. 禁止使用特定词汇
    禁止特种营养食品在包装、标签、说明书或广告上使用“疗效食品、滋补食品、健美食品、宫廷食品、祖传秘方”等类似词句,以及“反老还童、延年益寿、白发变黑、齿落更生、抗癌治癌、老少皆宜”等类似词句。

    3. 禁止使用极限用语
    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这些词汇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解。

    4. 禁止使用误导性信息
    广告中不得含有任何误导消费者的信息,如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及医疗用语。

    5. 禁止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广告不得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

    6. 禁止使用不当标志和形象
    广告中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等国家标志,以及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7. 禁止含有违法和不良内容
    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内容,也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检查项四:文字、字体



    预包装食品上的字体使用主要受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有关字体合规,常被经营者忽视。

    1. 规范汉字的使用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使用规范的汉字,繁体字虽然属于汉字,但不属于规范的汉字。这是为了确保信息的清晰性和易于消费者理解。

    2. 中外文对应及外文内容的规范
    对于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所有的可见标示内容(包括原标签和中文标签内容)都需符合中国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理解产品信息,中文标签上强制性标识内容的中外文应一一对应。

    标签上可见的其他外文或繁体字所表述的内容应与规范汉字一一对应,外文大小也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但商标除外。

    3. 禁止误导性内容
    标签上的字体使用应避免任何可能误导消费者的内容。如商品名称与属性文字的大小,以及净含量与重量的文字大小,都需保持一致,应使用同一字号及统一字体颜色标示,文字颜色确保易于辨认,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4. 谨防字体侵权
    字体在使用前应核实著作权方面的合法授权链路,确保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检查项五:商品条形码



    关于预包装食品中商品条形码,可以参考《商品条码管理办法(2005)》第十五条的要求,以及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关于条形码的相关规定。

    通用性和可扫描性
    企业在设计商品条码时,应当根据应用需要采用《商品条码》(GB12904)、《储运单元条码》(GB/T16830)、《EAN·UCC系统128条码》(GB/T15425)等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条码标识。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包含条形码,确保其设计合理,能够被正确识别和读取,以便商品流通和消费者使用。

    检查项六:标识/标志、认证



    一、保健食品标志

    你的包装是否违规?请自查这几个方面

    1. 基本标识内容
    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贮藏方法、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如果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则标明与保健功能有关的原料名称)、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志、其他国家标准或要求所规定的标签内容。

    2. 标识与产品说明书
    标识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各项标识内容应按规定标示于相应的版面内;文字、图形、符号必须清晰、醒目、直观,易于辨认和识读;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文字、图形、符号必须牢固、持久;必须以规范的汉字为主要文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内容有直接的对应关系;计量单位必须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的真实性
    内容必须真实,符合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

    4.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所有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

    二、特医食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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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要展示版面内容
    特医食品标签的主要展示版面标注的内容,包括产品的配方特点或营养学特征的描述,以体现特医食品的产品属性。

    2. 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提示
    特医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上应提示消费者“请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并包含相应的警示用语,以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

    3. 功能声称的限制
    特医食品的标签不得对产品中的营养素及其他成分进行功能声称,以避免误导消费者。

    4. 真实性要求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产品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等。

    5. 警示说明
    如果使用不当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6. 标签和说明书的一致性
    特医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内容应当一致,若标签已涵盖说明书全部内容,则可以不另附说明书。

    7. 与注册证书内容一致性
    特医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内容应当与注册证书内容一致,并明确标明注册号。

    8. 真实规范、科学准确
    标签和说明书应真实规范、科学准确、通俗易懂、清晰易辨,不得含有虚假、夸大内容或者绝对化语言。

    9. 专属标志
    特医食品最小销售包装应标注特医食品专属标志。

    三、有机食品标识

    你的包装是否违规?请自查这几个方面
    你的包装是否违规?请自查这几个方面

    1. 使用范围和规定
    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应当在认证证书限定的产品类别、范围和数量内使用。每枚认证标志拥有唯一编号,具备有效防伪、追溯技术的功能。

    2. 标签标识的规定
    只有获得中国有机认证的食品才可以在其包装上标注有机认证的标志、“有机”、“ORGANIC”等字样、图案。有机食品标志的图形式样由有机食品认可委员会统一规定等要求。

    四、无公害农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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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1. 标志使用范围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应当在认证的品种、数量等范围内使用。

    2. 认证单位或个人的使用权限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在证书规定的产品、包装、标签、广告、说明书上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3. 食品安全标签规定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食品。

    五、绿色食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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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食品”标志是出自良好生态环境、安全无害产品的质量标志。

    1. 标志使用范围
    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市场营销等方面优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2. 标志管理和保护
    绿色食品标志依法注册为证明商标,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禁止将绿色食品标志用于非许可产品及其经营性活动。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三年,到期需续展。

    标志使用人需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其所属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的跟踪检查。

    六、地理标志


    你的包装是否违规?请自查这几个方面“龙井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示例

    1. 地理标志的使用
    获得使用专用标志资格的生产者,应在产品包装标识上标明“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字样以及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总局批准公告号等,并施加专用标志。

    已注册地理标志的合法使用人可以同时在其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该专用标志,并可以标明该地理标志注册号。

    2. 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
    申请书时需要说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以及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七、食品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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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中测检测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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